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组〔2014〕发字95号)有关要求,第5批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进行重点培养开发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工作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先将预通知下发给大家,方便各区团委提前开展排摸、遴选、审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一般从全市创业领域优秀青年中遴选,需要满足全部基本条件和其中一项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中国国籍的、全职在上海工作的青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主导创办至少一家企业,担任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持有的股权比例不少于10%,所创办企业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本市范围;
4、所创办企业实际运营1年以上,创业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二)具体条件
1、在“四新”经济、四大品牌领域引领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人才,或者在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方面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青年人才;
2、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积极创办“众创空间”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青年人才;
3、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投企业、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具有一定海外经历的创业人才;
4、所创办企业在促进本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示范导向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接近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良好市场前景,有一定的社会认可度;
5、曾在市级以上创业比赛中获奖或获得过市级以上相关荣誉评选表彰;
6、在2019年“创青春”上海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符合基本条件的,直接获得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选拔培训班选拔资格;
二、选拔流程
1、推荐申报。各区团委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本地区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各创业园区、创意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的创业英才人选推荐工作。同时鼓励具有较大企业规模、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家踊跃推荐。青年人才可根据自身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团委提出申报。
2、资格审查。各区团委会同市场监管、税务、政法等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经各区人才办(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审核,报送至团市委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组。名单排序将作为评审参考指标之一。
请各区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各区推荐4-5位青年创业英才候选人选。填写好《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申报表》(一式贰份)(附件1)和《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3868970330@163.com。经各区人才办(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审核后,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团市委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组(惠民路800号1004室)。
同时登录“上海市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www.shrcw.gov.cn/talent)填报相关信息。有关表式请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om)下载。(等正式通知下发,网站开通后再登录)
团区委联系人:吴志成 25032256 18557534373
附件下载:关于2019年实施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开发计划的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