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系列文件要求,以及2019年度本市标准化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市级标准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试点目标及任务试点目标及任务
试点目标及任务
通过收集制定相关标准、构建完善标准体系、全面组织标准实施、大力开展标准宣传培训、对标准实施评价和持续改进,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管理、服务、技术标准,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标准转化,支撑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在优化本市营商环境、促进“四大品牌”建设中发挥积极的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
02 试点单位条件及有关条件试点单位条件及有关规定
试点单位条件及有关规定
1.依法在本市注册登记;
2.信用良好;
3.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及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4.所属区或行业主管部门重视标准化工作,并对试点项目提供支持;
5.具有较强的行业或社会影响力,拥有良好发展潜力;
6.申报团体标准培育试点的单位应是具备在一定行业(产业)范围内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团体标准能力的社会团体。
03 试点形式及重点区域
试点形式及重点区域
试点形式包括:产业标准化、团体(联盟)标准创新、军民融合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等形式。
重点领域为:
(一)高新技术及装备领域
重大装备:航空航天、核电、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高端能源装备等;
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及专用加工装备、增材制造装备等;
电子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云计算、新型显示、下一代网络、大数据、卫星应用与位置服务、汽车电子、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
化工、医药及新材料:化工、生物医药、中医药、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等行业。
(二)现代服务业领域
生产性服务:电子商务、会展、信息技术、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人力资源、创客空间、创新创业服务等;
生活性服务:商贸、文化、家政、健康、物业、养老、社区服务等。
(三)都市农业农村领域
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农村生产和生活设施、产业化经营、农村文化传承等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
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等;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信息化服务等;
其他:智慧农业、农业资源综合利用以及以技术、标准扶贫为特点的精准扶贫等。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
老年助餐等为老服务,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养老服务,以及医养结合、智慧养老等。
04 试点组织和申报
试点组织和申报
1.市市场监管局为试点项目管理单位,按照标准化试点建设要求,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试点项目进行统一征集、立项、管理和验收评估。
2.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自愿申报、有序实施”的原则,择优推荐本行业、本区域相关单位申报标准化试点项目。各区市场监管局应加强与区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试点项目的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
3.试点项目正式立项后,项目推荐单位作为项目保证单位,参与试点项目的推进和管理,项目期限一般为2年。
4.市相关标准化技术机构及组织应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在体系编制、标准制定、人才培训等方面为标准化试点提供技术支撑。
05 相关政策措施
相关政策措施
1.符合资助条件的试点单位,可以按规定申报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
2.试点单位应保障试点工作经费,有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区政府可视情提供配套工作经费予以支持。
3.对评估合格的试点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标准化试点验收证书。
4.对实施良好、成效显著的市级试点项目,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荐申报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06 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陆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标准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xzsp.scjgj.sh.gov.cn/shzjxzsp/)进行网上申报(如有系统功能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54264379)。
2.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在线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场监管局。
3.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的试点项目进行初审,填写推荐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4.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10月31日。
5.纸质材料寄送地址:肇嘉浜路301号,邮政编码:200032,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创新发展处。联系人:倪敏、华希,联系电话:64220000转2507或2506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