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杨浦区关于做好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办法>、<杨浦区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办法>的通知》(杨人社【2019】3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创业实习相关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典型专项补贴等创业政策制定如下操作办法。
创业典型专项奖励
补贴对象
参加中国创翼大赛、上海市创业计划大赛、上海创业新秀评选等活动,获得区级提名并入围市级大赛;或者获得市级优胜;或者获得国家级优胜的创业企业(团队)。
补贴标准
获得区级提名并入围市级大赛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区助力发展金;获得市级优胜的,按照市助力发展金补贴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区助力发展金;获得国家级优胜的,按照市助力发展金补贴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区助力发展金。区级助力发展金的拨付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
申请材料
(1)创业典型助力发展金申请表(一式三份);(2)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流程
创业组织向区创业服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区创业服务部门初审、复核,报区人社局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创业典型助力发展金补贴。
其他
(一)本操作意见由杨浦区就业促进中心(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操作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1、创业实习学员申请表
2、创业实习带教费补贴申请明细表
3、创业实习生活费补贴申请明细表
4、创业实习鉴定表
5、初创期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
6、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申请表
7、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明细表
8、开办费申请表
9、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请表
10、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结项考核表
11、杨浦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表
12、杨浦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