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提升企事业单位对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2020年我局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遴选2个项目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并给予每个项目15万元经费资助。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属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有一定的专利信息利用基础,具备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的条件(包括专业人才、配套经费等)。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纸件(一式六份)和电子文件一并报送我局。
2.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工作需要研究确定试点项目承担单位。
3.申报单位与服务机构联合实施的,服务机构须在项目评审后的公示期内向我局报备机构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4.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在申报表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方案,经审查同意后签订项目协议并组织实施。
5.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我局将在11月底前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申报时间
2020年3月23日至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燕山
联系电话:23110888
电子邮件:zys820701@163.com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6室(200125)
通知原文及附件下载: http://sipa.sh.gov.cn/xxgkml/20200323/12e230b832714d6992263a6489b42fee.html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