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的要求,以及市人社局专技处的要求,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制订了2020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现予公布。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公需科目培训学时要求
按照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三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注:每年为30学时,共三年)的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2020年申报职称评审,考核近三年完成公需科目课程学习90学时(包括2018年、2019年共60学时)。45学时必修课中面授课时不少于30学时(面授课学时可以抵扣在线学时),在线必修课为15学时。选修课为45学时,均为在线学习。
(继续教育的专业课学习由各行业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
培训方式
采取面授和网络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
公需科目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
面授课程:
知识产权、创新知识、项目管理、人工智能及应用,以及经认可的2020年其他公需科目课程(讲座)。
在线学习:
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以下简称“上海继教网”)指定在线学习必修课程选学(注意:已付费的在线学习课程必须在当年度修完)。
(二)选修课程
课程:
根据“上海继教网”提供网上学习课程选修(注意:已付费的在线学习课程必须在当年度修完)。
按照256号文件公需科目课程开发的要求,协会将通过购买、研发、共享等途径继续开发公需科目面授和在线学习课程内容。鼓励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开展公需科目课程培训。培训课程和培训机构经备案后,由相应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培训。各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经备案后,由协会统一在“上海继教网”向社会公布。
课程学时
1、面授培训
面授课培训,一般以每半天为3学时计。
A、知识产权安排1天培训,计6学时。
B、创新知识、项目管理、人工智能及应用安排2天培训,计12学时。
C、创新知识研修班安排3天,针对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学员,计18学时。
D、其他课程按报名通知确定学时数。
2、在线培训,按照在线课件学时计算。
考核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注重培训过程,采取“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学员参加全程培训且考试合格者,按实际学时计入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培训安排
公需科目面授培训将根据报名情况,每月不定期开设若干班次,学员可依照个人时间安排,选择报名。网络培训安排请登陆“上海继教网”查看。
报名方式
(一)面授课程报名
1、学员可自行登录“上海继教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按时参加培训。(报名流程详见附件二)
收费标准:
知识产权,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创新知识、项目管理、人工智能及应用,收费标准为240元/人,研修班收费标准480元/人(以上收费均包含教材费)。其他培训按项目通知。
学员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可在线申请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2、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有条件组织面授培训的单位,可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单位可自行确定培训时间,并在培训开展前一个月填写《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需求表》(附件五),加盖公章,报送至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由协会统一安排师资。
(二)在线培训报名
在线课程的报名办法及课程内容等可以登录“上海继教网”,进入“课程中心”,点击在线培训进行查看。(报名流程详见附件一)
学时记录打印
全程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记录个人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可在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陆“上海继教网”---课程中心身份验证---身份证和密码---面授学习(培训机构大厅),在“已修课程查看”菜单里面,点击“全部学时记录导出”生成“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记录”。
联系方式
1、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31263858-204
秦老师31263858-203
陈老师31263858-303
黄老师31263858-202
韩老师31263858-302(在线学习)
姜老师31263858-206(在线学习)
传真:62277269-202
联系地址:
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1楼1113室
2、上海工程师学会
联系人:谢老师、林老师
传真:63210069
联系电话:53210069
联系地址:雁荡路84号2317室
3、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传真:39188173
联系电话:
021-39188172, 13482849816
联系地址:
嘉定区城中路37号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中心(10号楼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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