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仪表电子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2020.04.17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5号令)、《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的要求,现就2020年上海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开展《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对象

2020年拟申报仪表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形式

2020年全部采用网络在线的学习方式,完成的学时5年内有效(自2018、2019年所学学时继续有效)。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2020年拟申报仪表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人员应完成不少于40学时《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作为当年参加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申报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减少重复学习,对曾参加以下项目培训的,提供学习证明可以抵扣《仪表电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学时。

  1. 曾参加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举办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获得的学分学时至2020年12月止,尚在5年有效期内的

  2. 曾参加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面授课程的至2020年12月止,尚在5年有效期内的


个人注册及学习

自2020年4月15日起,仪表电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平台正式开放。

拟参加学习人员可登录“上海仪表电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网络学习平台”http://inesajxjy.byl.sh.cn/login)进行注册、任选课程缴费、学习、以及打印证书(可用手机APP安卓端和苹果端上线)。具体事宜,详见平台网站通知栏的《操作手册》

咨询电话:

张老师 18930717690 


通知原文及附件下载,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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