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申报范围
在本市科研院所,研发中心、科技企业、事业单位等从事以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从事科技战略、规划、计划等策划、制订和执行;
(二)从事战略性科技人才资源策划、使用和管理;
(三)从事科技信息研究、科技发展预测和技术预见;
(四)从事科技项目管理、评估、科技投融资管理;
(五)从事专利技术等方面知识产权管理;
(六)从事技术市场管理;
(七)从事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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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知识产权局同意,现将2020年度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专利管理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含专利服务机构)中从事专利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者: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底)。
(二)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提供缺额申报证明。
(三)本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参评。
(四)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人员,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不接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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