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6.23

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积极落实《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总体布局》和《“中国制造2025”上海行动纲要》,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完善上海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上海制造业的创新能力,现就组织开展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对照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战略布局和科创中心能级提升需求,瞄准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布局的重点领域,抓紧培育聚焦燃气轮机、医药高端制剂与绿色制药、高性能医疗器械、半导体关键装备和材料、人工智能、北斗导航定位、工业信息安全、工业云制造、工业大数据、高性能膜材料、5G中高频器件、智能语音、智能化建筑工程等上海优势技术产业,汇聚长三角乃至全国创新资源,以协同创新为取向,以产业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各类创新主体自愿选择、自主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整合相关资源,打造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的制造业创新生态体系。具体要求见《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附件1)。


二、申报对象

三年内在本市新注册的独立法人。发起单位在该领域长期从事研究开发,有核心竞争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比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验。

   

三、申报材料

《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二份,并在相应处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一式一份)。


四、申报和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常年接受申报受理(工作日9:30-16:30)

(二)符合条件的主体,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我委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以综合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五、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进步处

材料受理部门(材料送达地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复兴中路593号21楼)

联系人:  

周冰沁  18121388227

赵万里  23119385


六、其他事项

(一)提交的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金属钉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

(二)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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