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5.29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本市电气装备产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研究,现将2023年度本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评审机构和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由上海电气集团组建,负责本市电气装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

今年评审工作的重点是坚持以人为本、以用为本,继续对智能装备、清洁能源等本市重大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及重点项目急需紧缺的人才适当倾斜。同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克服唯学历、唯获奖、唯论文倾向,激发本市电气装备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高评委下设6个专业学科组,主要评审范围如下:

序号

学科组

受理专业范围

1

电站设备

汽轮机、燃气轮机、大型电机及发电机、锅炉、电站辅机等研究、设计、制造等

2

电机及输变电系统

中小型电机、电线电缆、绝缘材料、高低压电器、继电器、互感器等研究、设计、制造等

3

电气自动化及智能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仪表自动化及智能化技术研究、设计、制造等;机电类设备设计、质量管理、工艺优化、运行维护等场景的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应用等

4

机械制造与制冷

重型机械、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设备、环保设备、机床、机械基础件等研究、设计、制造,动力设备系统等设施维修改造,工夹具、模具制造等

制冷设备、真空阀门泵机等研究、设计、制造等

5

热加工

铸造、锻造、焊接、金属材料热处理等

6

工程技术管理

工程成套项目开发管理,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等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本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或者上年度未通过本市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本年度有重大突出业绩除外),不接受申报。

3、事业单位按照缺额申报原则,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缺额申报意见。

(三)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按规定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按规定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被评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5、对于取得工程师资格之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6、任职资历计算到2023年6月30日。

7、学历验证:国(境)外学历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出具认证报告。

8、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rsj.sh.gov.cn)点击“信息公开”→“职称专家”→“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聘任操作办法”→“表格下载”)或其他有关聘任证明。

(四)破格条件

1、对于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向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金融、航运、科创和高新技术分中心申请,通过“直通车”申报高级工程师。

2、具备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的;或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未满5年的,需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2)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具备以下经历和业绩:取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或者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发明者。


网上申报操作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电气装备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网络申报系统设有申报截止日期,申报者须在当天18点前完成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2、“学习经历”一栏:应从高中起填写,保持时间连贯(“复读”、“休学”等均须说明)。

3、“工作经历”一栏:应从参加工作之日填起(以社保为准),保持时间连贯(包括:脱产学习、待业、自由职业等均需填写)。

4、“工作业绩”一栏:应重点对聘任工程师以后所从事的技术工作进行比较全面地阐述。栏中的个人工作业绩填写后,需在“附件”提交该文的word版,以便专家评阅查看。

5、“项目情况”一栏:需上传取得工程师以后完成的项目,如实填写“立项单位”、“担任角色”、“项目经费”等所有内容,并提交包含项目立项报告、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项目论证结论填写时必须与验收报告结论相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专利课题”一栏:

(1)需上传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均不作评审依据;

(2)专利必须提供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授权证书;

(3)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均不可作为评审依据;

(4)需以发明专利进行学历破格者,请提供第三方(专利使用方)出具的专利应用情况证明。

7、“论文著作”一栏:

(1)申报人须在标题下方标注作者、撰写日期。

(2)撰写项目技术总结报告作为论文提交时,除需在标题下方标注作者、撰写日期外,还需同时提交单位出具的项目情况证明,两位推荐专家出具的推荐材料和任职资格证书,推荐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

(3)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须同时以PDF格式上传出版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内容,以及论文的Word版本。

(4)提交论证论著需以PDF格式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清晰扫描件;。

8、“相关表格”一栏:

(1)《自荐综合材料》,见附件1,填写后上传;

(2)《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见附件2,需填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后原稿彩色扫描上传;

(3)《技术总结专家评价》,见附件3,须填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后原稿与推荐专家任职资格证书一同彩色扫描上传。

(4)《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见系统附件,需填表人签名后原稿彩色扫描上传;

(5)《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5,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9、“单位意见”一栏:

(1)申报人员点击生成并打印申报表,并将表中的盖章页签名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2)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者的“工作经历、业绩、论文、科研项目、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评价,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

10、“附件资料”一栏:

(1)评定申报表清晰扫描件(完整上传包含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和个人承诺签名)

(2)工程师评聘材料(聘任表及证书)清晰扫描件;

(3)继续教育证明清晰扫描件;

(4)申报人员近三年《工程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彩色清晰扫描件;

(5)外省市人员上传《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清晰扫描件;

(6)个人荣誉、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

(7)非法人企业申报人员上传公司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8)其它需要提交高评委审阅的材料。

11、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前置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可上传在“附件资料”栏中,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12、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需持续关注申报系统评审进程,若申报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视为放弃本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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