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上海市全面数字化转型,抢抓人工智能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机遇,集聚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级高端人工智能产业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66号),以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经信智〔2021〕119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3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评审机构和评审重点 在本市经济信息化行业的计算机应用、仪表电子、集成电路、医药、电气装备、汽车、轻工、冶金、化工等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附件1)已设置人工智能学科组和专业方向的基础上,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本市除上述高评委以外人工智能应用技术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高评委下设2个专业学科组,受理基本专业范围如下: 学科组 受理专业范围 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开发 图像识别和处理、语音识别和处理、文字识别和处理、机器自我学习等 人工智能赋能应用 智慧金融、智慧教育、智能社区管理、智能安保系统、智能交通和导航、智能楼宇管理、智能仓储和物流、智能能源 申报人结合本人专业工作侧重,自行选择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进行申报。 今年评审工作的重点是坚持以创新为引领,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鼓励人工智能领域工程技术人员把握AI前沿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攻关自然语言处理等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结合产业发展推动大语言模型等新技术落地新的应用场景,打造创新活跃、开放协同的人工智能发展生态软环境。
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符合本市“直通车”或“绿色通道”政策的“两高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业绩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其学历资历、学术专业水平,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还可增加两名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经所在区人社局推荐,向区(市)人才中心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可比照同类人员(学历、资历、业绩等)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三)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在上次参评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出版个人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著)。 网上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注册用户信息,如实填写基本资料,尽可能将所有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并确保与纸质材料的内容完全一致。 选择所申报的评委会及专业学科组,按要求上传全部申报材料附件。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网上材料填写完整后,由系统生成申报表,申报人将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交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时申报人将完整的职称评审申报表(包含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和个人承诺签名,PDF格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 公示无异后,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职称电子资格证书,职称电子资格证书将在纸质材料核查工作完成后交人社局制作。申报人可在申报网页、上海人社APP中查看、下载,接到评委会职称服务平台短信通知后领取评审结果及其他材料(归档用)。 其他网上申报事项详见附件(附件2)。 (二)注意事项 1、评委会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评委会也将通过申报平台向申报人发送短信通知),申报人在收到受理号后:(1)缴纳评审费并截屏、打印付款凭证保留;(2)请及时回复评委会的短信,内容为“评审费已付”。 2、申报人在职称申报系统中提交的材料作为专家评审结果的最终依据,上传材料与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3、按国家规定,中央在沪单位不属本市职称受理范围。对确需委托本市评审的,由主管单位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推荐报送。 更多详细申报要求及附件下载扫描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