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绩效评估的通知

2022.07.15

各区科协,各工作站主管部门:

为推动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规范、有序、长效发展,引导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切实合作,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科技经济融合,助力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方式

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和上海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须参加本次评估。评估将采取材料评审、实地调研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估期限

本次评估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评估程序和要求

1.各区科协、各工作站主管部门面向所辖范围内的院士(专家)工作站、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站单位)发布绩效评估工作通知,组织应参加评估的建站单位按要求参加评估。今年的评估工作可以选择通过上海科协·网上家园(https://www.sastcloud.cn)组织开展,在线申报操作指南将另行通知。

2.各建站单位根据建站类型填写《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信息表》(附件1)或《上海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绩效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评估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需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评估材料及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3.各区科协、各工作站主管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参评单位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后,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初评,出具初评意见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连同参评单位评估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秘书处。

4.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秘书处结合各区科协、各主管部门初评情况,组织开展工作站(服务中心)实地调研、召开专家评议会形成评估意见,评估意见提交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审议通过后,发布评估结果。

5.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获得优秀的工作站(服务中心)将予以表彰,不合格的予以辅导,并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将予以摘牌。

四、初评截止时间

请各区科协、各工作站主管单位于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汇总一并报送至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秘书处

联系人:唐莉春      曹晓静

联系电话:53825535   53828627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昌路47号2号楼2301室

电子邮件:908762105@qq.com



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

2022年6月




杨浦区科协初评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哲

联系电话:65694016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2号楼1408室

电子邮件:ypkxx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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