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用户委托,对理工科技园食堂承包经营权竞争性磋商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必要的证照;
供应商均需具备开具合法、有效的商业发票的资格:
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原料的质量、卫生状况的保障能力:
供应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必须为食品安全信用良好的餐饮服务企业;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市有固定经营、服务机构及场所,并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理工科技园食堂承包经营权竞争性磋商项目
磋商编号:Z3101002835202507001
采购编号:SHLGKJY-2025001-001
采购服务期:2026年-2027年入围服务二年
采购内容:理工科技园食堂承包经营权竞争性磋商项目
项目概况:上海理工科技园食堂承包经营权等,服务期二年,(详见磋商文件需求)
磋商文件的获取
现场报名及发布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8月26日-2025年8月3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30—16:00点。
现场复核及领取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28日-2025年8月3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30—16:00点。
现场报名及发布磋商文件地点:徐汇区中山南二路777弄1号楼308 室(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携带如下材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前往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截屏图无需加盖单位公章但应包含查询时间及展开的信用记录结论,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日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周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周一)17: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时间: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统一通知。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翔股路128号1号楼B128室。
磋商地点:上海市翔股路128号1号楼 B128室。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纸质报价文件(一正二副);
其他事项
(1)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址:翔殷路128号1号楼B128室
邮编:200433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51613988-8015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天山支路201号317室
邮编:200051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1992104917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总 则
一 、前言
1. 招标依据
1.1 本项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
2. 定义
2.1“采购人”指本项目的招标人。
2.2“响应方”指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卖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 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 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其来源地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 服务。
3.2 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响应方的国籍。
4. 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 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一万元保证金。保证金转入招标方银行账户,公司名称:上海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控江支行;银行帐号:1001264709024853302;中标方投标保证金1万元转入履约保证, 未中标方投标保证金一周内免息转入投标方银行。
4.4 履约保证金:本项收取履约保证金20万元,中标方投标保证金1万元转入履约保证,中 标方合同生效后向采购方支付履约保证金20万元,待合同履行完毕后由采购方返还,如果供应商 中途终止履行,因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1为确保竞争性磋商文件准确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供应商现场获取文件为准。
1.2供应商不得单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额外的项目资料,只有向所有潜在响应方正 式发布的澄清文件才是制作响应文件的依据。
1.3供应商可以参考招标方工作人员的口头解释,但不作为招标或投标依据。
1.4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服务使用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磋商文件的说明
2.1磋商文件是阐明所需服务、响应文件的编写、磋商程序、评审原则、成交条件、合同条款 的文件。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响应方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审方法
(5)合同主要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参考
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3.1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以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答疑期间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2 超过约定的答疑期,供应商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重大纰漏或明显影响响应文件的事项, 也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3 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主动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3.4 若供应商没有收到任何澄清或补充通知,也有义务在澄清时间截止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主 动询问,以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公平。
3.5 如实质性地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0日,则投标截止时间会延后(只变更开标地点的情况除外)。
3.6供应商收到澄清、修改、更正等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予以确认;如供应商 拒绝回复,则视作供应商对投标没有兴趣或意向。
3.7 如供应商在报名时登记了无效的联系方式,则后果自负。
3.8开标以后,响应方不得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4. 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能符合磋商采购文 件的要求,或因指向不明确和错误指向,使评委无法获取相关信息,作出正确评价,责任由供应商 自负。实质上不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 、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1.1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 响 应 。
1.2如投标内容前后不一致或矛盾,评委会可能以最不利原则确定。
1.3响应文件要求一正二副。
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1 响应文件及所有来往文件应使用中文。响应方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必须翻译 成中文,评审时以中文为准。
2.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3.响应文件常规内容构成(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 投标函;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6)详细的食堂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菜品供应计划、人员配备方案、食材采购渠道、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环境卫生管理措施、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承包接管及合同期满退出过渡方案、投诉处理方案等。
7)近 5 年的餐饮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8)投标报价文件,明确租金、物业费、管理费的支付标准及方式,以及菜品价格体系。
9)服务承诺书,包含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承诺内容。
4. 证明响应方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4.1响应方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 件的一部分。
4.2响应方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评委会认可。
4.3响应方提交的成交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应使评委会认可。
(1)响应方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5.1响应方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 件。
5.2证明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响应 方应提供:
(1)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
(2)逐条对招标方要求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所提供服务是否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6.投标有效期
6.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开标后九十天。即:响应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以日历天计算的投 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2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方可征求响应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 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确认。响应方可以拒绝招标方的这种要求,不会作为失信行为。同意 延长有效期的响应方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内容。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要求送至代理机构。
四、竞争性磋商程序
1. 磋商会议
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采购活动。采购人代表、及有 关工作人员参加。
1.2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签名报到。
1.3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4磋商时,由采购人及供应商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等。对检查未通过的,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 磋商小组组成
采购代理机构邀请相关专业政府采购专家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原则“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磋商的原则,磋商小组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
3. 磋商程序
3.1磋商小组首先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资质性及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作无效响 应标处理。
资格资质性及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存在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所述服务要求、 人员数量、服务技术要求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响应文件要求。
3.2磋商小组判断“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磋商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 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 响应。
3.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响应文件要求,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3.4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签到顺序通知有效供应商磋商。
3.5围绕磋商要点,磋商评审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有效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3. 6磋商小组可针对磋商采购文件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 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可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对改动后的部分进行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7供应商未及时参与磋商或多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4. 最终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
4.2参与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磋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核对身份证)。
5. 比较与评价
5.1磋商小组按磋商响应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 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
5.2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的推荐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 磋商过程保密
6.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 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6.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 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6.3在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6.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 节问题进行公布。
7. 政府采购政策
7.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7.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7.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8.流标情形:
8.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2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 、成交通知书
1. 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布。
六 、成交服务费
1.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服务费。
2. 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按每个包件成交后收取服务费:5000元。
3.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向成交单位发出纸质《成交通知书》时,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服务费。
4. 成交服务费以限价形式或银行汇款形式支付。
七、签订合同
1.签订合同
1.1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以落款日期为准)起三十天内,成交人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投标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2 合同签订方式:成交人与采购人自行订立。
2.撤销合同
2.1 成交结果经质疑、投诉或举报后被判断无效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合同取消或终止。
2.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成交人被国家行政机关吊销执照、取消与成交项目相关的资质或丧失信誉,合同终止。
2.3 因重大变故,经财政部门同意,采购人撤销预算或终止项目,合同终止。
注:
1)供应商获得入围资格并不意味着必然与采购人机构签订相关的服务合同(协议),评标委员会仅进行入围资格的评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入围供应商做出给予合同授予的任何承诺。 具体的服务合同(协议)将由上海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在获得入围资格的供应商中予以选择,协 商后再行签订服务合同(协议),对于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中对服 务的要求及供应商对服务的承诺,入围供应商应予以遵守。
2)获得入围资格的供应商的服务周期为:2026年1月1日期始至2027年12月31日期止。即:获得入围资格,且经由上海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选择签订相关服务合同/协议的供应商可以在 前述服务周期内提供约定的服务。
3)为了降低餐饮质量的风险系数,更好地确保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在入围供应商与采 购方双方自愿达成服务意向的基础上,须一并与采购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保密协议书等。
4)对于通过本次采购取得入围资格,但最终未能与采购方签订服务合同(协议)的供应商, 将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费用,采购方无义务给予任何的补偿。
八 、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 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 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 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该项目的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
4. 质疑函应包括:
(一)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二)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 的当事人全称;
(三)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四)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事实、理由和法 律依据;
(五)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
(六)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邮寄地 址等);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7.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第三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项目为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食堂(以下简称“食堂”)的承包经营权,食堂位于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4号楼1层,建筑面积为1012平方米(用餐区域508平方米,后厨区域504平方米)。食堂主要为园区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并可承接商务用餐及接待任务。
二、租金、物业费及管理费相关
(一)构成
主要费用构成包括租金、物业费、管理费、移交费用、其他费用等。
(二)费用说明
1、租金:参考值0-2.55元/平方米/天。
2、物业费:参考值0.15-0.31元/平方米/天。
3、管理费:主要用于食堂的日常监管、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的部分资金支持等方面,以保障食堂的规范运营和服务质量提升。
4、移交费用:与前运营商交接的相关费用,如公司执照转让14万元。
5、履约保证金:20万
6、其他费用:其他暂未提及但确实会发生的费用。
三、经营方案
(一)经营方针
以 “安全、卫生、营养、便捷” 为经营宗旨,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打造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
(二)菜品供应
1、提供丰富多样的菜单,工作用餐与商务接待用餐。
2、投标方应确保菜品价格合理、稳定,符合市场行情及服务对象的消费承受能力。菜品应提供不同价位区间选择,需拟定具体方案。
(三)人员配备
1、配备专业的厨师团队,厨师长应具备 5 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持有相关厨师资格证书。
2、按照食堂运营需求,合理配置服务员、收银员、采购员、洗碗工等岗位人员,所有工作人员需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及服务技能培训。
(四)营业时间
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营业时间,以满足服务对象的就餐需求。
(五)场地建设
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改造经营场所。
(六)盈利分析
投标方需提供盈利的预测分析。
四、承诺
1、投标方承诺严格遵守本招标文件及后续签订合同的各项约定,合法合规经营食堂,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2、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将食堂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经营,如有违反,招标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承诺爱护食堂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在合同期满或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将食堂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地交还给招标方,如有损坏,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4、承诺积极配合招标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5、投标方需承诺,在承包食堂经营期间,其提供的日常标准套餐价格将始终维持在一个既定的基准水平之上,不得随意抬高或降低价格,以确保食堂餐饮服务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从而为就餐人员提供稳定的消费环境。
6、招标方会不定期地开展飞行检查工作。与此同时,招标方还会在每一个年度结束时,对服务对象进行全面的满意度测评,以此来深入了解服务质量以及服务对象的实际感受。若在检查或测评过程中发现投标方存在不合理之处,招标方拥有明确的权利,要求投标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若投标方经过整改之后,依然未能达到招标方所设定的标准,那么招标方则有权解除与投标方签订的合同。
7、投标方需要针对日常商务用餐(其中包括包房使用)的响应时间给出明确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包房的布置、菜品的准备、服务人员的调配等,以提供高质量的商务用餐服务,满足客户在包房使用及用餐方面的各种需求。
8、投标方应按照固定的周期,定期向招标方提供食堂运营详细盈亏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采购成本、人员成本、设备损耗、各项营收数据等,以便全面、准确地反映食堂运营资产的盈亏状况。
9、若投标方在合约到期后决定不再续签,应主动与招标方或招标方聘请的第三方运营单位展开交接工作。并且,所有的交接程序必须在合同截止日期后2天内全部完成。逾期或放弃移交的,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移交费用。
五、安全生产保障
(一)食品安全保障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堂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2、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定期对食材、加工过程及成品进行检测,如农药残留检测、餐具消毒效果检测等。
3、根据GB 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做好每样菜品至少125g的48小时食品留样工作。
(二)环境卫生保障
1、保持食堂内部环境整洁,每天对食堂地面、桌面、门窗、墙壁等进行清洁消毒,定期进行全面大扫除。
2、加强食堂垃圾管理,设置专门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垃圾,并及时清运,确保食堂内外无垃圾堆积。
3、做好食堂的 “四害”(老鼠、蟑螂、苍蝇、蚊子)防治工作,定期进行消杀,防止虫害滋生。
4、每季度安排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至少进行一次油烟管道、隔油沉淀池、下水管等的清洗作业。作业完成后,需留存纸质证明材料。
(六)食材采购
1、建立严格的食材采购渠道,与正规的供应商合作,确保食材的新鲜度、安全性及质量。主要食材(如米、面、油、肉、蔬菜等)应具备相关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每天进行食材采购,保证食材的新鲜供应。采购过程中应遵循 “质优价廉” 原则,严格控制采购成本,确保菜品价格的合理性。
3、建立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详细记录食材的采购来源、数量、验收情况等信息,以备追溯查询。
六、投标相关事项
(一)投标文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详细的食堂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菜品供应计划、人员配备方案、食材采购渠道、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环境卫生管理措施、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承包接管及合同期满退出过渡方案、投诉处理方案等。
4、近 5 年的餐饮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5、投标报价文件,明确租金、物业费、管理费的支付标准及方式,以及菜品价格体系。
6、服务承诺书,包含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承诺内容。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 、评标依据:
1、本项目评标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 律法规、规章制定,作为本次招标选定中标人的依据。
2、磋商小组的组建:
(1)评标前,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 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参加评标的,则评委会成员均由评审专家组成。
(2)磋商小组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响应情况、响应 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3、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对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 审查不合格者,响应无效;若包件内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不满三家(除部分竞争性磋商适用情形), 则该包件按废标处理。
(2)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符合性审查后,若包件内合格响应人不足三家的(除部分竞 争性磋商适用情形),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3)详细评审: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人满足三家及以上(除部分竞争性磋商适用情形),进入 详细评审阶段。由磋商小组按照评分细则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评审和评分记录资料均需保 存归档。
4、评审原则、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各评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 各份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磋商小组 按照每个响应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 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分值设定:
商务指标40 分:企业财务状况、企业资质、业绩、人员配备、体系认证、服务承诺等。
技术指标60 分:经营方案、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应急方案等。
附加评分项20分:可行性的三餐运营方案、经营场所改造、其他拓展业务等。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供参考)
合同各方: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 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磋 文件和投标文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 元整。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上海市翔殷路128号4号楼1楼
2 . 3服务期限:
本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二 年,签订合同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为二年服务期
3. 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 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 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 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 验收
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 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 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 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 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 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 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8. 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 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 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 支付,甲方有权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
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 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 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 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 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 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 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 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 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 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 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 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 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 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 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 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 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 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 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 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 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 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 不可抗力
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 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 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 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 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 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 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 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 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 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 争端的解决
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 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 违约终止合同
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 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 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 利。
18. 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 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1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 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 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 日期: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参考
一 、投 标 函
致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采购文件编号为SHLGKJY-2025001-001的理工科技园食堂承包经营权竞争性磋商项目(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 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通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商务部分应答内容
(4)技术部分应答内容
(5)其他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全部澄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自投标 截止之日起,我方的投标活动不再因对招标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提出任何辩解或异议。
2、一旦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3、一旦签订合同,我方将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本次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
5、除投标文件中已载明不响应的内容(包括偏离、保留等)外,我方完全同意并 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规定、要求和内容。
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数据和资料。我方对已提供的 和将可能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性承担责任。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联系方式如下: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理工科技园食堂承包经营权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文件编号:SHLGKJY-2025001-001)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盖章)
以下为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的影印件: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理工科技园食堂承包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SHLGKJY-2025001-001)
填写开标一览表注意事项:
1、开标一览表内容应当简明扼要。
2、投标客户需填报投入改造费用,
投标人名称: (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四、服务方案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总体服务管理设想及管理目标;
●食品原材料来源证明,送货工具,生产质量,卫生防疫措施证明;按照《上海 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对食品和使用农产品实施信息追溯管理, 并向食品安全管理平台在内的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报送相关信息;
●提供生食配送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介绍、工作特长特色和相应质量保障措 施,经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第三方机构评定,良好实施食品安全ABC 规范化、“六T” 实务、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 (HACCP) 等先进管理体系;
●针对本项目服务工作而配备的人员组成、安排,相应的身份介绍、健康证明、 工作经历和资质介绍,按照规定培训、考核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 人员并取得“上海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针对采购方的服务设想及建议;
●其他
五 、管理控制体系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操作规范、标准
●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服务和人员的监管、督导机制
●人员配备保障措施
●人员培训措施
●考核机制
●奖惩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机制
●满意度测评方案
●其他
六、商务响应偏离表
(本表仅供参考,响应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采购项目名称:海理工科技园食堂2025年-2022年供应商入围资格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SHLGKJY-2025001-001
投标人名称: (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1. 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商务响应中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无需在此表中列出。
2. 若投标文件无商务偏离内容,此表可省略。
3. 若项目划分标包的,为免混淆应在“招标要求”一栏注明偏离项所属的标包。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
(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及“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总篇幅限制在A4幅面3页内。)
(1)投标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
(2)投标人在本行业中的自身优势、特色等
(3)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八、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
(1)如招标方提出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与以上业绩相关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九、技术响应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理工科技园食堂承包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SHLGKJY-2025001-001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
1. 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规格技术响应中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 求的内容,无需在此表中列出。
2. 若投标文件无规格技术偏离内容,此表可省略。
3. 若项目划分标包的,为免混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一栏注明偏离项所属的标包。
十、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及服务人员情况及组织机构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理工科技园食堂承包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SHLGKJY-2025001-001
(1)管理员说明表
(2)服务人员列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一、承诺保密函
致招标方:
我方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SHLGKJY-2025001-001的理工科技园食堂承包经营权竞争性磋商项目目的重要性及涉密性,我方承诺在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及招标结束后,按涉密标准妥善保管从招标方处获得的有关本项目 的所有信息资料,承诺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向外界、不向第三方传播,如有违反我 方将承担相关一切责任。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按照业主方要求,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同时与业主方签订保密协议。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