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单位:
为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恢复发展,根据上海市政府研究制定的《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以及《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科技园相关租金减免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上海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
二、适用房屋
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翔殷路基地、军工路基地
三、减免对象
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四、减免期限
对符合减免对象要求的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最终承租方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具体减免期限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参照文件执行。
五、租金减免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
六、申请与受理
待科技园减免租金具体实施细则拟定后另行公布;计划于4月开展情况排摸、5月组织实施、6月30日前落实到位。
七、其他事项
科技园保留对减免租金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海市、杨浦区政策调整的,科技园有权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