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为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恢复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精神以及《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租金减免操作流程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上海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
二、适用房屋
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翔殷路基地、军工路基地
三、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为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
其中:
1、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大中型企业集团及下属的子企业、国有企业最终承租经营的,不在本次免租政策适用范围内。
2、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3、最终承租方应在承租房屋内从事办公、研发、实验、生产、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不包括虚拟注册、人员居住等非生产经营性活动用途。
四、减免期限
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
1、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对符合适用对象相关条件的申请人,科技园审核通过后减免申请人2022年3个月的房屋租金(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申请人于2022年度内应缴纳租金的天数按比例计算免租天数并取整)。科技园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具体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2、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在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经科技园审核通过后,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申请人于2022年度内应缴纳租金的天数按比例计算免租天数并取整)。科技园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具体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符合第一档适用对象相关条件的申请人,如同时符合第二档减免条件,2022年可再免除3个月租金,即全年合计最高可免除6个月租金。若同一街道多次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房屋被多次封控、停业、征用,已享受过第二档减免的申请人不重复享受。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发生前,以及房屋被封控、停业、征用前,租约到期未续租的申请人,不追溯享受第二档减免。
3、自2022年6月30日后新签约且符合适用对象相关条件的申请人,自起租日起实施减免(根据申请人于2022年度内应缴纳租金的天数按比例计算免租天数并取整);如申请人同时符合第二档减免条件,2022年可再免除部分租金(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申请人于2022年度内应缴纳租金的天数按比例计算免租天数并取整)。
*租金减免,不包括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用。租赁合同已涉及免租、优惠租金、租金单价调整等情形的,以合同约定2022年应缴纳租金为基础计算相应减免额。
五、申请与受理
1、符合适用对象相关条件的申请人,申请第一档租金减免需向科技园提供下列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支持疫情防控减免租金申请表》(含对所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科技园提供表格,申请人填写后提供);
(2)房屋租赁合同(科技园提供);
(3)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控股股东名单及股权比例截图(申请人提供);
(4)申请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中“小微企业名录(上海)”查询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截图打印小微企业证明,网站链接http://xwqy.gsxt.gov.cn/home(申请人提供);
(5)申请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中的“电子税务局网厅系统”,彩色打印“2021年12月《纳税申报表》”,且应有税务局业务专用章,网站链接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申请人提供);
(6)申请人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彩色打印 “2022年4月或5月的 《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且应有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网上业务专用章,网站链接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申请人提供);
(7)其他与审核认定相关的资料。
2、符合适用对象相关条件且已获得第一档租金减免的申请人,申请第二档租金减免需向科技园提供下列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支持疫情防控减免租金申请表》(含对所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科技园提供表格,申请人填写后提交 );
(2)房屋租赁合同(科技园提供);
(3)2022年度全年经营亏损的,任选以下一类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中的《利润表》【如提供《审计报告》,需加盖企业公章;如提供《利润表》,可于2023年4月15日前通过电子税务局网厅系统彩色打印】(申请人提供);
(4)其他与审核认定相关的资料。
3、申请与受理注意事项
(1)凡注明“科技园提供”的,无需申请人准备;
(2)凡注明“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人应当向科技园递交完整材料,如实诚信填报相关信息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如果科技园在事中或事后发现申请人填报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科技园有权驳回申请人申请,不给予租金减免;若已减免的,则科技园有权要求申请人补交已减免的租金,直至提前解除与申请人的租赁合同;
(4)如申请人遇特殊情况需补充申请资料的,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申请,申请人取得的租金减免额最终以科技园书面通知为准。
六、截止时间
1、第一档租金减免截止时间:
(1)材料申请:2022年5月20日截止;
(2)免租兑现:2022年6月30日截止。
2、第二档租金减免截止时间:
(1)材料申请:2023年4月17日截止;
(2)免租兑现:2023年5月15日截止。
3、受理时间及注意事项:
(1)科技园自2022年5月1日起受理申请材料;
(2)申请人超过时间未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将视作自动放弃,不再予以受理。
七、其他事项
1、科技园保留对本操作流程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2、本操作流程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海市、杨浦区政策调整的,科技园有权进行调整。
八、联系方式
所属基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邮箱 | 地址 |
翔殷路 基地 | 奚立 | 51613988-8016 | xili@usstsp.com |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号楼企业服务部 |
赵彦琰 | 51613988-8017 | zhaoyanyan@usstsp.com | ||
军工路 基地 | 唐劼 | 51613988-8010 | tangjie@usstsp.com |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号楼B128室工程物业部 |
上海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