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截止日期:
2017年2月28日
具体内容参见: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fgw.sh.gov.cn/xxgk/cxxxgk/24911.htm
重点支持领域:
1.体现创新发展——信息服务领域或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在服务业新兴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重点项目,具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特性的重点项目;
2.体现转型发展——制造业转型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项目;
3.体现集聚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及为促进集聚区发展制定的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类项目;
4.体现改革突破——本市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与试点主要任务密切相关的服务业项目。
咨询方式:
51613988*8022 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