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如果您2016年度取得的个人所得达到或超过12万元,无论平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都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及时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为此上海理工科技园联合杨浦区税务局所得税科举办第六十一期沪江沙龙“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专题培训,引导纳税人使用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手机APP和微信申报、缴税工具,着力提升个人所得税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活动时间:
3月1日(周三)下午14:00~15:00
活动地点:
翔殷路128号1号楼B120会议室
培训对象:
园区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纳税人
企业财务负责人
人事相关人员
主要内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解读;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微信版)操作流程;
其他相关问题介绍。
导师信息:
杨浦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 徐俊老师
报名方式:
关注公众号回复:3.1+姓名+企业+电话
咨询电话:
51613988*8004 单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