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杨浦区鼓励人才产业、学术双向流动政策的通知

2017.03.09

各园区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理念,鼓励和支持杨浦区内高校与科技企业实现创新资源共享与人才对接。依据杨委发〔20162号《杨浦区打造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人才工作若干意见(试行)》,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制定了《杨浦区鼓励人才产业、学术双向流动实施细则(试行)》,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和科技企业落实有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工商、税务均注册在杨浦区的高校和科技企业。杨浦区科技企业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杨浦区完成科技企业登记备案;

2、完成上一年度市科委科技企业年度统计。

二、支持内容

科技顾问:支持区科技企业聘请区域内高校的教师、科研人员作为科技顾问。科技顾问是指为区科技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创新服务的高校教师、科研人员。科技顾问应具有丰富的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经验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科研积累和科研道德;

2、经所在单位同意;

3、应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产业导师:支持高校从杨浦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中选聘经营管理或专业技术人才到杨浦区内高校担任产业导师,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建各类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院,开展科技项目合作,共同培养学生。担任产业导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产业导师实行聘任制,择优聘任、合同管理。

三、资助标准和奖励方式

区科技企业与科技顾问就合作事项签订科技顾问聘任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权利责任。资助方式按照科技顾问聘任合同进行一次性资助,聘任科技顾问的区科技企业需提供科技顾问聘任合同(复印件)、支付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资助标准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资助,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科技顾问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每年全区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区内高校与产业导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区科委每年对高校推荐的优秀产业导师进行表彰。

四、申报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登录杨浦科技网(http://ypkw.shyp.gov.cn/)“通知公告”栏内本通知页面http://ypkw.shyp.gov.cn/Pages/ggfw/detail.aspx?id=1918&CategoryId=96)详阅通知内容并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应申报材料,下载填写相应申请书(表)。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书面材料一式二份送往:杨浦区隆昌路690324室,联系人:樊哲 电话:65803219;受理时间:201736日—3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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