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杨浦区授权专利奖励的通知

2017.07.07

各园区企业:

为鼓励杨浦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自主创新活动,根据《关于鼓励本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的实施细则》精神,现将2016-2017年度杨浦区授权专利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以证书上授权公告日为准)期间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奖励:

(1)第一专利权人为注册在杨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均需税管在杨浦);

(2)第一专利权人为具有杨浦区户籍的个人或持有杨浦区居住证的个人。

 

二、奖励项目和金额

对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800元,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500元。

 

三、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杨浦科技网(http://ypkw.shyp.gov.cn/)“知识产权”栏下载、填报电子申请表及申请清单,并于9月1日前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发送至“杨浦专利奖励”专用信箱:ypzljl@163.com(请以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作为邮件主题)。

2、初审结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请于9月10日前携带书面申报材料到杨浦区知识产权局办理奖励实审。

3、实审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打印并盖章(个人签名)的杨浦区授权专利奖励申请表;

(2)打印并盖章(个人签名)的杨浦区授权专利奖励申请清单;

(3)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第1页权利页);

(4)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的提交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双面)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律责任

审查中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区知识产权局将作出不予奖励的决定。对于因弄虚作假而不予奖励的申请人,在收到不予奖励书面决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区知识产权局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联系方式

实审受理地点:杨浦区知识产权局(隆昌路690号324室)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7:00

联系电话:65696947、65803219


更多内容点击下方链接

http://ypkw.shyp.gov.cn/Pages/ggfw/detail.aspx?id=2023&CategoryId=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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