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8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
3、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申报企业须在2015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4、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5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7、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8、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8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近两年未获资助的单位(以法人单位计)可申请1项。
A类: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B类:由各区、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上海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9、启明星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连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区)审核。所在单位(区)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9:00,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16:30。市科委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提交加盖公章的“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2份。
送达地址: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
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
62129099-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