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补贴
补贴对象:
当年登记备案且在本区注册经营的创业组织,当年录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一次性5000元。
补贴及申请期限:
一次性补贴,创业组织应自组织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申请。
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补贴对象:
在杨浦区注册经营36个月内且符合享受市房租补贴的创业组织。
【小微型企业(不包括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四类创业组织,租赁合法、独立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且无转租行为,法定代表人为劳动年龄段。】
补贴标准:
根据创业组织当年从业人员人均房租金额及从业人员中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确定,年度人均房租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补贴额度以创业组织注册地实际发生租金为限。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自创业组织注册登记起的三年。
2017年创业带动社会保险费补贴
补贴对象:
2017当年度在本区注册经营的创业组织(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四类),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35周岁以下的青年大学生,录用本市户籍劳动者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补贴标准:
按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每个创业组织每个自然年度内市青年大学生初创期社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
叠加政策:
每个创业组织每个自然年度内区青年大学生初创期社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
补贴及受理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
受理期限:
创业组织应在组织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首次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成功后最长不超过创业组织注册之日起42个月内完成后续申请。
注意事项:申请企业的注册地与经营地都须在杨浦区。
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马老师
联系方式:6574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