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三届上海·杨浦创业之星全球大赛

2018.05.14

    为配合杨浦“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鼓励有志创新创业的人才,发挥自身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实现创新创业梦想,特举办2018第三届上海·杨浦创业之星全球大赛,有关大赛事宜通知如下:


    大赛主旨

    征集国内外1000个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招募50家专业投资机构,50位大众评审,评选杰出奖、精英奖、新锐奖、进取奖、优胜奖项目10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资金,并对获奖创新创业人才开展后续系统跟踪扶持。

    参赛条件

    面向在本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在本区实际注册落地,但6个月内拟落地杨浦的企业(项目)。

 

    1、企业(项目)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3年1月1日之后成立);


    2、企业(项目)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3、获得过“3310”等区级人才计划支持的创新创业企业(项目)也可参赛,奖励不重复享受;


    4、获得过“杨浦创业之星”大赛奖励的个人、企业(项目),不重复报名参赛。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6月30日


    2、报名方式:   


    方式一:扫描二维码,关注“归心谷”公众号报名

    方式二: 登录大赛官网报名:http: //2018.homevalley.net


    3、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完整、准确、真实的报名信息。

   大赛程序

    大赛按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分阶段进行:


    1、初赛:7月1日至7月14日,由各园区、孵化器、机构分别海选并确定600家企业进入复赛名单。未在杨浦实际落地企业(项目),大赛承办方组织评审并确定进入复赛名单。

    晋级复赛的企业名单将会在大赛官网以及“归心谷”公众号公示。


    2、复赛:7月15日至8月14日,由专家评审和投资人进行在线评选。选拔出300家企业进入半决赛。

入选半决赛企业名单将会在大赛官网以及“归心谷”公众号公示。

 

    3、半决赛:8月15日至9月14日,设立7个分赛场,以路演的形式,由评审专家、投资人进行评选。 


    4、决赛:9月下旬,以路演大赛的形式,由评审专家和投资机构共同评选。

    半决赛规则

    1、半决赛时间:8月15日至9月14日。


    2、晋级的企业须在半决赛前,将路演PPT(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发至大赛官方邮箱2018@homevalley.net,逾期未发送则视为使用此前提交的BP。 


    3、晋级半决赛的300家企业,将被分配到各分赛场进行现场评委评审,参赛企业将现场进行项目路演(10分钟)及答辩(5分钟),评委打分评选出150家企业进入决赛。


    4、企业参加路演的选手须为公司创始人或团队核心成员。


    5、现场评委由组委会统一邀约,每场7位评委。 


    6、评分表由分赛场工作人员、大赛主办方工作人员及评审组长共同统计并核实,入选总决赛企业名单将会在大赛官网以及“归心谷”公众号公示。

    决赛规则

    1、决赛时间:9月下旬。


    2、晋级企业须在决赛前,将路PPT(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发至大赛官方邮箱: 2018@homevalley.net,逾期未发送则视为沿用半决赛所使用的BP。 


    3、企业参加路演的选手须为公司创始人或团队核心成员。 


    4、入选决赛的150家企业,将在主赛场归心谷进行现场评委评审,参赛企业将现场进行项目路演(10分钟)及答辩(5分钟),评委打分评选出100家获奖名单。


    5、路演评委由组委会统一邀约,每场7位评委。 

    6、评分表由大赛主办方工作人员及评审组长统计并核实,名次将公布在大赛官网以及“归心谷”公众号公示。

    奖励政策

    本次大赛奖励制度采用杨浦区政府政策支持资金、风险资本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同行的创新模式,总的支持资金约为2亿元人民币,支持100家优胜企业。

    (具体支持方法参考赛事官网:http://2018.homevalley.net)。

    后补机制

    各阶段晋级企业若因自身原因无法参加半决赛、决赛或获奖后在约定时间内无法落户杨浦,将被取消晋级资格与相关奖励,大赛将启动补位措施,从后续排位企业中顺位补位,给与继续参赛的资格及相关奖励支持。

    其他注意事项

    1、选手不得与评委进行名片互换及私下沟通,以保证评分的公平及公正性。 


    2、路演全程摄像,请严格按照组委会规定进行,不得弄虚作假。 


    3、复赛、决赛阶段中,参赛企业选手须在各分赛场通知的相应时间地点到场签到,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4、各赛场禁止选手私自录像、录音、拍照。

信息来源:创造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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