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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本市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人工智能发展的引导和推进作用,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法〔2017〕896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范围
加快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认知计算、自然语言处理、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相关核心技术的研发,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应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协同创新和融合生态培育。
(一)提升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能力
1、加快发展面向空中、地面和水下等各类无人系统。重点支持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以视觉传感、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人机交互系统、线控转向及控制、制动控制、能量管理等为核心部件的智能驾驶产品研发及应用。支持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决策控制系统开发。支持电网巡检、空域侦测、物流配送、工业检测等各类无人系统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2、融合发展智能机器人。重点支持研发以机器视觉、自主决策为突破方向的智能工业机器人。支持研发以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和智能决策为重点的教育娱乐、医疗康复、养老陪护、安防救援等智能服务机器人。
3、集成发展智能硬件。重点支持具有智能感知和交互功能的智能家居、智能医疗健康设备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智能监控摄像头和服务器等安防设备研发和产业化。
4、协同发展智能软件系统。重点支持面向云端训练和终端执行,具备特征提取、动态分析、模型训练、算法评估等功能的智能软件开发框架、中间件和工具集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平台建设,鼓励建设满足复杂训练需求的开放计算服务平台。支持发展适应新一代大规模分布式应用、多源异构平台、资源动态分配等全弹性容器的新型云端计算平台。支持发展具备轻量容器、边缘计算、增强学习等终端智能执行能力的嵌入式软件系统。支持研发基于深度学习、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知识图谱、人机交互等智能技术的行业应用软件系统。支持智能人机交互系统、群体实时协同系统、智能协作系统等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发。
5、引领发展人工智能芯片。重点支持面向人工智能应用的中央处理器(CPU)、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图像处理器(GPU)、神经网络处理器(NPU)等深度学习通用处理器芯片自主研发。支持面向无人系统、视频监控、医疗设备、语音语义理解等领域的应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支持面向人工智能应用的处理器构架和指令集等核心IP研发和产业化。
6、突破发展智能传感器。重点支持视觉、测距、位置等智能工业传感器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生命体征感知的医疗电子传感器研发和产业化;支持面向智能终端的生物特征识别、三维扫描、图像感知等智能消费电子传感器研发和产业化。
(二)拓展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场景
7、聚焦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创新应用体验场景,鼓励为大会的智能会务、应用体验、综合展示、管理服务等工作,提供智能感知、智能监测、智能控制、预测预警、网络传输、基础支撑、安全及运维等配套支撑应用。
8、聚焦制造业建立以智能感知为基础、智能技术为手段、智能辅助决策为驱动的新型运营体系,重点支持智能化运营在网络化管理、柔性化制造、大规模协同研发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实现各类生产要素在工业中的动态优化配置。支持人工智能在工业产品设计、工艺、制造、物流、管理、销售、服务、运维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
9、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城市公共安全、电力能源、交通物流等城市管理场景,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舆情管理等社会管理场景,以及在医疗健康、公共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场景中的深度应用。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商贸、媒体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三)加强人工智能数据资源支撑
10、支持构建基于公共数据、社会数据、感知数据等多源跨领域数据平台,建设高质量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提供机器深度学习和应用训练检验,支撑人工智能资源汇聚和基础发展。
11、支持建设多方共建的大数据联合实验室,聚焦金融、医疗、商贸、旅游、交通、能源、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通过“数据沙箱”等新技术创新应用,深化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和行业标准规范研究,建立产学研用深度结合的新模式。
(四)推进基于人工智能的新型城域物联专网发展
12、支持以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智能化为导向,多元异构的新型城域物联专网平台建设,包括面向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综合应用场景的城市规则引擎、流程编排引擎和算法索引的分布式平台架构研制,区级神经元(感知节点)的规模部署,及以物联感知数据驱动的运行监督系统、智能决策调度及指挥系统建设。
13、支持基于新型城域物联专网建设导则,面向感知、数据、算法、平台等的综合评估体系研发及环境建设、符合性测试系统开发及应用,构建面向综合应用场景和全产业链验证的外场试验场。
14、聚焦新型城域物联专网服务创新应用,支持生态环境、智慧园区、为老服务、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及重点区域的应用、算法及规则创新。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信用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应用类项目申报单位须掌握核心技术或与核心技术提供方深度合作(须附合作协议)。产业类项目应有明确的产业化指标。
(三)项目应为在建或待建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四)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五)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六)重点支持参与2018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应用体验的项目以及列入工信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的项目。
(七)大数据联合实验室的申报主体应是2018年度上海市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试点参与单位。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网上填报,在线打印);
2、项目建设方案;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纸质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4、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5、申报单位需提供2017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6、项目查新报告及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还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申报材料不退还)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申报受理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7月2日9:00~7月16日16:00(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建议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提交工作。
(二)书面申报: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在线打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内报送我委。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接收时间:2018年7月17日~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接收地点:雪野路1000号(或世博村路300号2号门)综合办事大厅14号窗口。
(三)咨询电话:
市经济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葛文政23112788
项目申报咨询:
市经济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刘 岩54669777-7825
王 艳 54669777-7830
技术支持(网上注册、填报及材料上传):60801111-2
其他事项
(一)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二)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原文通知及附件下载:http://www.sheitc.gov.cn/jsjb/6780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