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大力提升我区创业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降低创业者创业初期的创业成本,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8年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请对象
1.经“杨浦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孵化的、35岁以下大学生创业项目,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注册经营在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注:申请人必须为公司法人。
二、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请表》、《团队情况明细表》(均需加盖公章);
2、创业项目计划书;
3、其他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
(1)预孵化协议;
(2)企业法人的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明;
(3)最近一期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公司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各类创业资金资助,在与区人社局合作的创业大赛中获得指定奖项,企业获得的知识产权、专利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请按照申报材料的次序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另附《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三、申报程序
1、请孵化基地管理方将申报材料中所需的表格下发给申请人。(《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请表》、《团队情况明细表》);
2、申请人将准备完整的申报材料报至孵化基地管理方;
3、孵化基地管理方对申请人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在《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请表》“创业孵化基地意见”栏中提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4、孵化基地管理方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基本信息填入《2018年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孵化基地公章。
5.孵化基地将初审好的材料及汇总表于9月17日前统一报送至杨浦区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国定东路200号裙楼3楼,联系人:尚蓉,座机:55235617)。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ypsxjdcy@126.com。
注:孵化基地管理方负责初审,故杨浦区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不接受个人提出的申报。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计划于9月下旬开展2018年创业启动资金评审工作,请通知各申报企业做好评审准备,具体评审时间将会另行通知。
2、请各企业事先准备好税控机,一旦通过评审、获得资助,需企业开具相关发票。
3、杨浦区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将会同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确定资助名单及金额。资金发放采取分段拨付的方式:经评审通过后,拨付第一期补贴3万元。6个月后进行结项考核,根据企业考核结果,给予第二期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总额不超过5万元)。
附件:
附件3-2018年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创业孵化基地填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