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认定/税收优惠政策
2019-02-27
1、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减免)
政策 | 企业开发费按实际发生额的150%在税前加计扣除。——这是目前所有政策中对科技企业扶持力度最大的政策。具体来说,企业若有100万元经税务局认可的开发费,实施加计扣除后,50万元的利润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即少交12.5万元所得税。 |
要求 | 按研发费用的大小确定知识产权的数量。 |
提示:需要对公司201X年的研发费进行单列,根据研发费用的大小决定提供知识产权的数量,代理费省税金额的10%(不低于5000元)。
2、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认定项目相关产品可获地方税优惠)
财税 政策 | 地方税三免两减半,认定项目如有授权发明专利,则可享受五免三减半;项目经认定后,还可争取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
人才 政策 | 成果转化类人才引进优先办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入沪;针对专业对口、学历较高的研发人员。 |
要求 | 专利授权证书,性能测试报告(国家级测试机构)、查新报告等,条件满足后随时申报。 |
此项政策不止能省所得税和增值税(地税部分),还能帮助企业留住人才。本科(含学位)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法人专业可以不对口),项目负责人,社保按最低基数双倍以上缴纳两年以上,可以直接申请居转户。
3、技术合同认定(针对合同收入相关营业税)
政策 | 经认定的技术开发合同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合同,营业税或服务业增值税减免(500万元以下,所得税全免;超过500万元的,超过部分减12.5%),但需结合客户要求(客户不能抵扣增值税)。 |
要求 | 需采用标准的技术合同模板,且需经区科委认定。 |
4、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品牌提升)
政策 | 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每三年复审,通过后继续享受上述政策。 |
要求 | 公司所得税查账征收满一年以上; 近三年有授权的知识产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近三年研发投入及上年度高新收入合规。 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有一定数量,收入及资产增长良好,研发管理水平较高。 每年分2-3批集中认定。 |
以2016年认定为例,具体建议如下:
(1)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
(2)2015年、2014年、2013年申请软件著作权或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不低于10项,其中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不少于6项;
(3)围绕申请的专利,做13项以上成果转化;(如明年申请高新认定,专利申请和成果转化都需要今年完成)。
(4)2013年开始,加强每年的研发费管理,研发费计入管理费用,每年研发费占当年销售收入不低于4%。
(5)2015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建议保持13、14、15年的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不低于35%.
5、双软认定(企业所得税和产品增值税优惠)
包括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此项认定对软件类企业有较大的避税价值。要求如下:
认定类别 | 政策 | 认定流程 |
软件 产品 | 产品收入增值税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 主要开发人员年终奖个调税补贴。 | 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测试à软件产品登记。 |
软件 企业 | 新办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 需有一项软件产品; 企业提供相关附件及财报。 |
注:201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上年度的自产软件销售额(或软件开发、信息服务收入)大于20万元,且超过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有对应的合同和发票,企业有一个以上经认定的软件产品。研发费(主要是人员费用)单列,且企业当年的研发费支出占公司总收入的6%以上。
研发费必须通过“加计扣除”进行认定,并进行加计扣除和软件企业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