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资助项目
2019-02-27
1、 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
政策 | 对经认定的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审,一次性给予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启动资金30万元,优先支持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和研发项目,优先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级和市级相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 |
年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且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研发人员不低于20人。 |
2、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
政策 | 认定后颁发上海市技术中心证书(或铭牌)。认定后申报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专项,获得资助。 |
要求 | 区(县)属企业申报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须被认定为区(县)级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市属企业申报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须由所属控股(集团)公司推荐申报;中央在沪企业可直接申报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企业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2亿元),或者企业新增投资2亿元以上,并且承担国家、本市重点项目; 企业上一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农业、服务业及石油、煤炭、交通、建筑、烟草、电力、电信等行业企业不低于1%); 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少于60人; 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6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同时上一年度必须有发明专利申请。 |
3、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专项
政策 | 支持标准不高于该项目新增总投资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要求 | 申报单位必须为当年认定的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必须具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并承诺投入必要的资金及落实实力相当的研发团队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期限:项目须在申报年起的三年内完成。 |
4、 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
政策 | 专利试点企业资助40万 专利示范企业资助60万 |
要求 | 本市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 专利试点企业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试点单位期满验收通过后三年内申请专利示范企业 专利示范企业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
5、产业技术创新(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政策 | 可重点关注以下方向(选其中之一): “四新”模式与产品推广运用专项:研发投入的30%,不超过100万。 产业创新联盟标准化建设专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专项,补贴不超过研发投入的30%。 重大项目产学研联合攻关专项,补贴不超过研发投入的30%。 |
要求 | 拟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部分项目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意见; 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授权、受理或引进等证明材料); 项目技术水平查新报告; 软件或项目样品样机测试报告(可选); 上年度审计报告等。 |
6、软件和集成电路发展专项
政策 | 以无偿资助为主: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200万以内。; |
要求 | 属于软件和集成电路的重点支持领域,领域每年均有调整; 成立时间超过2年,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近两年盈利; 知识产权有一定要求; 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需提供资金落实证明文件、企业信用证明文件。 |
7、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政策 | 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奖励额度为25万元。 中小企业产业升级配套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入30%,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要求 | 支持本市中小企业以境内外上市为目的进行改制重组的项目。 |
8、信息化发展专项
政策 | 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一般100万左右。主要扶持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
要求 | 用于支持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以及国家信息化试点试验项目配套 企业成立两年以上,有一定规模,项目经费以软硬件设备购置费、软件开发费、通信费、系统集成费为主,需要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指南所支持的方向一致。 |
9、专精特新企业(无直接资助)
政策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相关办事流程简化等 |
要求 | 通用标准:当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或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专项标准:战略专一化;研发精深化;产品特色化;业态新型化。 要求符合通用标准和至少一项专项标准。 |
10、重点技术改造(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政策 | 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10%。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装备水平,促进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推动制造业信息化和服务化、促进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军用产业和民用产业结合、促进资源共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开展工业强基专项行动、突破产业发展瓶颈等方面,重点支持本市产业转型升级中符合立项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 |
要求 |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需要有较大体量(项目投入不少于2000万),需有区发改委或区经信委备案文件,自有资金配套90%。 环评审批意见,以及建设用地的相关批文等。 |
11、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政策 | 首台突破项目支持不超过首台装备销售合同金额的30%,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示范应用项目,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中的高端智能装备及系统集成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平台建设项目,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中的高端智能装备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
要求 | 首台突破项目:本市研制单位牵头与其用户单位合作申报,形成销售合同的项目。同批签订合同原则要求研制单位与用户签订的合同不超过5个,且合同之间的时间跨度不超过半年。项目应处于合同执行期的安装调试和工艺试验(含)之前的阶段。 示范应用项目:本市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且优先采用高端智能自主化新装备、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应用项目。 平台建设项目: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所需的实验、检验、测试、认证等平台建设项目。 |
12、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政策 | 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一,一般在50-200万。 |
要求 | 该计划分为多个领域,所选项目应属于相关领域中的支持方向; 依托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有自筹资金来源和良好知识产权基础; 有良好的产业链合作关系。 |
根据每年公布的几个领域中《项目指南》进行申报,且每年支持重点有较大差异,需结合自身项目开发及技术服务情况选择申报方向。
13、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政策 | 服务业根据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无偿资助,市级资助最高300万,一般资助150万左右。 |
要求 | 企业的技术和产品需有较强的行业针对性,特定目标市场的客户数量和规模有良好保障,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当年重点支持领域,有较好的服务业概念,未来两三年内,围绕拟申报项目,建议有不低于500万投资的计划,且自有资金要充足。 该专项要求企业和项目有一定服务规模和客户规模,体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集聚发展等特性。 项目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区发改委备案/核准材料; 环保局出具的项目环评审批意见; 企业自有资金证明等。 |
14、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
政策 | 小巨人企业:区资助50万。 |
要求 | 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杨浦区,一般成立满3年; 上年度总收入对制造类企业一般在2500万元-10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一般在1000万元-10亿元人民币,或企业利润总额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近三年内获得新的知识产权; 销售收入或净利前三年增长率不低于20%。 |
15、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
政策 | 小巨人企业:市区各资助150万。 小巨人培育企业:市区各100 万。 市科委根据认定企业验收情况择优资助。 |
要求 | 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10%(小巨人培育),不低于50%(小巨人); 科研经费投入比例不低于5%; 知识产权要求至少2项,至少有1项国际水平的标准或知名品牌; 财务状况:制造类企业:3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小巨人培育):1亿元-10亿元人民币(小巨人),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2000万元-6000万元人民币(小巨人培育):6000万元-10亿元人民币(小巨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小巨人培育),60%(小巨人); 高新技术企业,团队优秀; 销售收入或净利前三年增长率不低于20%。 |
围绕小巨人申报前期的企业评估,有如下建议:
(1)最好能提供可以体现公司在细分领域内的排名情况的证明文件,行业龙头最佳,处于前三位的企业较有希望。
(2)今年开始小巨人包括小巨人培育都采取后补助的资助方式,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需要企业认真落实项目投入包括后期验收的一系列准备,如果验收不通过的话很可能就不会拿到资金支持。
16、浦江人才计划
政策 | 分四类资助: A类科研开发;B类企业创新创业;C类社会科学;D类特殊急需人才。 其中创新创业人才资助20万元,团队资助30-50万元。 |
要求 | 不满50周岁; 学位、工作年限及回国年限符合要求; 具备相关必要认定。 |
17、鼎元资金人才政策
政策 | 项目符合杨浦产业发展定位,预期能够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科技创业人才一共分五类资助,适合企业人才申报的是以下两类: A科研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资助;B科技创业人才资助 其中A类人才资助15万元/人,B类人才资助不超过8万。 |
要求 | A类: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的发明人或主要负责人;符合杨浦区产业发展导向并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的发明人或主要负责人;(要做成果转化) B类:在杨浦注册和税务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是公司最大股东;,在创业团队中起主导作用的; |
18、3310人才政策
政策 | 分三类资助: A类:重点推荐类;B类:优先推荐类;C类:一般推荐类; A类:100万启动资金,200平三年免租办公地,区内50万购房补贴;B类:60万启动资金,100平三年免租办公地,区内30万购房补贴; C类:20万启动资金,50平三年免租办公地,区内10万购房补贴; |
要求 | 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以上,或在国外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在海外具3年以上工作(创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4、在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在国际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