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2日,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基金(上海理工大学基金受理点)和被委托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园)组织召开了创业企业负责人管理培训会,对2006年第一批审批通过的上海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的培训。
会上,上海理工大学基金受理点负责人徐玉良宣布了创业企业名单和拟定相关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被委托管理公司(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园)总经理王慧波指出,作为委托管理公司有责任从多方面给予创业企业的支持,通过参与公司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和招商层面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来真正使大学生创业基金用在实处,保证大学生创业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公司管理层结合科技园公司的特点和管理上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1、拟定了“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上海理工大学受理点)资助资金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原则和操作程序;
2、上海理工大学受理点和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园签订了“委托协议”,作为委托管理的依据;
3、科技园公司拟定了“关于委派学生创业企业董事的管理试行办法”,对每个创业企业派出一名董事,参与管理。
4、科技园公司管理层成立了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小组,对大学生创业基金的使用进行审核和监督。
5、科技园公司为大学生创业基金开设了专用帐户,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以集团帐户(网上银行)的形式进行资金上的管理和控制,
最后,对创业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会后创业企业和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交流,创业企业在本次会议中得到了很大的帮助。
(文:柴小玲 核稿:潘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