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下的个人所得税细则实际操作培训——第78期沪江创新与发展沙龙活动顺利举办

2019.01.11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对亟待执行的2019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预扣预缴和非居民个人的代扣代缴等问题的相关征管操作办法进行了明确。

    为帮助中小企业财务人员全面掌握个人所得税细则实际操作具体内容,推进个税改革工作,1月10日下午,上海上理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特邀杨浦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纳税服务所)梁老师为大家解析“新政策下的个人所得税细则实际操作”。

    梁老师针对新政策做全面的阐述与讲解。她首先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前后改革进行对比,到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条件、标准方式、起止时间、备查材料进行讲解。通过提炼关键词,解析享受的条件与标准。关于申报过程中的填写表格、下载APP进行填写等办理途径,梁老师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讲解过程中,梁老师结合案例阐释,更清晰解读个税新政,在场人员表示干货满满。

    活动结束后,在场的财务人员积极踊跃,争相提问。培训在热烈的探讨中圆满结束。

外联部编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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